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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宗旨 依法交易 平等竞争 诚实守信 优质高效 交易中心精神 团结奋进 爱岗敬业 务实创新 公正廉洁 交易中心职业规范 遵纪守法,秉公办事; 清正廉洁,品行端正;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礼貌待人,优质服务;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社会承诺 一、在交易服务中做到“四个一样” 大企业与小企业一个样; 市内企业与市外企业一个样; 区内企业和区外企业一个样; 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一个样; 二、在交易过程中实行“三个公开” 公开办事程序; 公开办事结果; 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在廉正建设上做到“六个不” 不介绍建设工程承发包任务; 不违反交易中心的工作程序; 不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 不泄露招投标活动的秘密; 不以个人感情代替政策和制度; 不在交易活动中超越权限范围。 专家评委工作守则 一、熟悉和遵守国家、自治区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遵守招标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秉公办事。 三、按时参加评标工作,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四、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区。 五、不受干预,独立评审,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的见解;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 加任何影响;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六、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的正常进行。 七、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接受投标人、中 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八、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九、评标结束后不得复印或带走与评标内容有关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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